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17-04-17   访问次数:1941

 1.基建处以教育部批准的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备案意见和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为依据,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需求,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使用功能、建设标准、内容等需求,由基建处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2.基建处负责编制和执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阶段与设计单位、政府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协调,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施工等招标的技术准备,落实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建设、采购资金支付的流转审批;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办理工程资料移交、报送归档手续;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承办基建委员会例会及主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